首    页 | 公司简介 | 专利新闻 | 法律法规 | 专利申请 | 专利检索 | 专利论坛 | 会议展览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邮箱管理
技术需求
·家庭用可调式餐具架 42023
·自来水净化器 23343
·电动汽车伞[图] 20131
·儿童健身车 18634
·废旧轮胎利用方法[图] 18112
·新型手垫[图] 17206
·混凝土浇注用[图].. 14918
·健身饮料( 31.. 13584
·自动洗澡棒 13328
·一种养生降血糖的.. 11889
·新型节能手电筒 11781
·妇女夜用卫生棒  
85
     
  专利缴费
   
国专公司简介

     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专公司), 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并在国家工商局批准注册的专业公司。 该公司拥有一批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专业人员,并具有多年专利费用代缴服务、专利法律咨询、专利开发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国专公司自1997年初成立以来,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公司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咨询服务、专利费用管理与缴纳等方面的服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涉外代理公司之间,起到了沟通和桥梁的作用。
    为维护广大国内专利发明人的利益,国专公司面向国内发明人和专利事务所开展了国内专利费用代缴服务,为国内发明人和事务所开辟了一条及时、准确、方便、快捷的专利费用缴纳途径。
    国专公司管理科学、技术保障,工作作风诚信可靠。欢迎各界人事与我们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5416室
    联系电话: 010-82076155;010-82072601
    传真: 010-82072593;010-82076157
    电子邮件: gz51898@sohu.com

致广大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公开信

国专公司开办国内专利费用缴纳代理业务

致广大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的公开信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科技战线的一项重要国策,广大科技工作者为促进 科技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专利方面,经过近二十 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里包含着广大专利工作者的大量创造性劳动,经过顽强的拼搏,终于取得了一项项丰硕的成果,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有了很大发展。这些成果来之不易,为了个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我们必须加以充分保护,不能轻易丧失。但是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专利权的非正常终止不断发生,由此造成了重大利益损失,产生了许多专利权纠纷和诉讼。究其原因,主要是专利权人管理不当,遗忘了缴费的时限,也有些是邮寄或银行汇付款项信息不全,或信息错误,造成费用的晚缴、错缴、误缴。其中有些是可以通过缴纳滞纳金和补缴年费来挽救专利权的,但是经济上的损失无法弥补;有些错过了滞纳期,专利权被终止。

    为帮助专利权人及时、准确、方便地做好专利年费的缴纳工作,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专利年费代缴业务,为专利权人提供了一个及时稳妥的缴费渠道。

    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专公司) 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许可的专业公司。该公司拥有一批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专业人员,自1997年成立至今,为我国众多专利代理公司提供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咨询,专利费用的管理与缴纳等方面的服务,具有诚信可靠的工作作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专利代理公司之间起到了沟通和桥梁作用。

    国专公司开办的为国内专利权人代缴专利费用的业务有年费代缴和缴费提醒两种方式。前一种方式为委托方代缴一年或多年的年费,双方签定代缴协议后,委托方将所需费用汇入国专公司帐号,国专公司每年为委托方按期如数向专利局缴纳,每年服务费50元。后一种服务方式的服务期一般为三年,到期后可自动顺延,国专公司每年为委托方提醒缴费两次,在开始缴纳年费期限前75天和45天各一次,每三年的服务费为150元。 您可以向我们电话索取相关的协议和委托单,当我们收到您的协议、委托单和汇款后,协议立即生效。

    为了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我们将为广大专利权人竭诚服务,排忧解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专利权人的联系,倾听专利权人的宝贵意见,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联系电话: 010-82072601; 010-82076155
    传真: 010-82076157; 010-82072593
    E-mail: gz51898@sohu.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5416室
    邮政编码: 100083
    联系人: 励华

年费代缴业务

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年费代缴业务
    为了方便广大专利权人、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及时、准确、方便地做好专利费的缴纳工作,避免由于管理不当、邮寄汇款信息不全,发生错缴、误缴、晚缴专利费用,导致专利权非正常终止,以及由此造成重大利益损失或引发专利权纠纷和诉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许可的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专公司)开展了专利费代缴业务。
    几年来,国专公司为涉外代理机构开展了认真严谨的服务,解决了专利缴费方面的各种问题,受到好评。国内许多专利权人纷纷要求国专公司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专利服务的更高要求,在近年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将面向全国接受专利权人个人、企事业单位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向专利局代缴各项专利费用。具体服务方式有以下两大类供选择。
    (一)年费代缴
    国专公司将为专利权人向专利局代缴一年或多年的年费。
    1.首先委托方与国专公司签订年费代缴协议,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填写代理委托单,提供专利的有关信息。
    2.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将代理的所需费用(包括年费和服务费,每项专利每年服务费为 50元)汇入国专公司帐号内,可以将所有代理年度的年费和服务费一次性汇入,也可分年度汇入。
    3.收费通知
    如果委托方费用没有及时汇入,国专公司将在缴纳期限前75天发出第一次收费通知,通知后仍未按时汇入,国专公司将在缴纳期限前45天发出第二次通知。
    4.缴费收据
    国专公司完成缴纳年费后,立即将缴费收据和下年度应缴的年费金额及汇入日期通知委托方。
    (二)缴费期限监视提醒
    国专公司还为专利权人开办缴费期限监视提醒业务。
    1. 委托方与国专公司签订缴费提醒协议,填写代理委托单。
    2. 缴费提醒协议的服务期为三年,三年服务费共计一百五十元,到期后可延续服务。
    3. 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将服务费及时汇入国专公司帐号内。
    4. 提醒通知
    在开始缴纳年费期限前75天和45天时,国专公司以书面形式二次发出提醒缴费的通知,提醒委托方缴纳年费和应缴金额。
    * 协议签订过程
    委托方可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的方式向我方索要协议文本,得到协议文本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签章后寄回国专公司,经过国专公司确认签章后返回一份给委托方。
    * 协议的生效:当协议、委托单和汇款全部到达国专公司后,协议生效。
    * 服务的继续和终止
    协议期届满时,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在委托方再次预缴服务费后则协议期限自动顺延;若委托方表示不续签协议,或未预缴服务费,则协议终止。
    如有不清楚之处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委托方服务。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5415号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励华
    联系电话:010-82072601 ;010-82076155
    传 真:010-82076157 ;010-82072593
    电子邮件:gz51898@sohu.com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主办 版权所有 您是第位客人 京ICP备06023258号
中国专利信息
地址:(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联系电话:(0086)010-58515856 (0086)010-58515857 传真:(0086)010-58515855
E-mail:cnpatent@cnpatent.com patent_cn@126.com